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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有约】第13周国旗下讲话:青春相伴,民法典相伴

发布日期:2026-05-25 12:46:01   来源:东湖中学   

为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引导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5月25日,我校开展以“护航青春,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室内升旗仪式。活动由德育处副主任、校团委书记沈颖老师主持,校学生会副主席、高二4班钱沐阳同学宣讲。

钱沐阳同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核心,结合校园生活与青少年成长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民法典“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意义,讲解了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与学生密切相关的权利义务,提醒同学们要规范网络言行、尊重他人权益、守住行为底线,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主持人沈颖老师号召全体同学深耕法治信仰,严守行为底线,让法治陪伴青春一路向阳、稳步前行。

此次升旗仪式让法治精神走进校园、融入日常,进一步提升了学生的规则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坚实法治屏障。


【附发言稿】

青春相伴,民法典相伴

钱沐阳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陪伴我们从出生到终老、守护一生的法律宝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它的条文背后,是对人的尊严、权利与自由的深刻守护。对于正处在成长关键期的青少年来说,民法典不只是一纸规范,更是一道无形的护栏。它为青春划定边界,也赋予我们力量。

有人说,青春是一段既明亮又脆弱的时光。我们在尝试中探索,在经历中成长。而法律的意义,从不是事后的惩戒,而是事前的指引、事中的守护。自由从不是无拘无束,权利与义务始终相伴相生。民法典清晰告诉我们:我们有权守护自己的肖像、名誉与隐私,也有义务不随意传播他人影像、不恶意诋毁他人声誉、不盲目转发网络谣言。权利与义务如同天平两端,平衡守正,方能行稳致远。

在民法典的视角里,未成年人既是被保护的对象,也是承担责任的个体。法律在给予庇护的同时,也在悄悄将我们推向一个更完整的自我。法律给了我们权利,也要求我们慢慢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一次随意的网络转发,一句没有根据的评论,一张未经允许传播的图片,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在法律面前,都可能构成对他人权利的侵犯。民法典提醒我们:真正的成长,不只是年龄的增加,更是懂得敬畏规则、尊重他人、守住底线。

法治精神,从来不是遥远的口号。它是面对谣言时不跟风、不传播的清醒,是遭遇不公时留证据、走法律途径的理智,是与人相处时懂边界、知尊重的修养。民法典教会我们的,不仅是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更是如何做一个有底线、有分寸、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年。

青春需要护航,法治就是最可靠的护航力量。它不是绑住我们手脚的绳子,而是划出安全赛道的边界线。正如古人所言:“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在这条边界内,我们可以自由奔跑、勇敢追梦。

同学们,民法典从未远离我们。它藏在每一次网络交流里,融在每一次人际交往中,体现在我们对自己与他人的尊重和守护间。从今天起,多学一点法律知识,多一分规则敬畏,多一丝权利体察。当法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律便不再是外在约束,而是伴随一生的行为自觉。

让我们以民法典为盾,守护青春底色;以法治为灯,照亮成长之路。让法治信仰扎根心中,让民法典陪伴我们一路前行、向阳生长!



撰稿:德育处

摄影:德育处

编辑:卢 莹

审核:刘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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