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周国旗下讲话——民法守护 “典”亮校园
今天,我们已经进入了“民法典”时代。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民法典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小到买菜做饭,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4月8日上午,特邀我校副校长李媛老师作主题为“民法守护 ‘典’亮校园”的民法典宣讲活动。
【民法典地位】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我国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这部法典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从衣食住行到生老病死,从日常生活到工作学习,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堪称“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民法典课堂】
01 见义勇为免责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而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四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02 对校园贷说No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03 拒绝校园霸凌
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民法典相关问题】
李老师通过身边的案例为我们带来了生动鲜活、通俗易懂的民法典知识的宣讲。和我们高中生相关的还有,高空抛物、高铁霸座、网络游戏、网络诈骗、主播打赏、压岁钱使用、未成年性侵等等方面,《民法典》一一做了明确解答。
【民法典意义】
《民法典》为我们撑起一道道法律保护屏障,我们应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拉近与法的距离,让法真正为我们的健康成长撑起 “保护伞”,为校园的平安构筑坚固的防火墙。
【附发言稿】
民法守护 “典”亮校园
东湖中学副校长 李媛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们已经进入“民法典”时代。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民法典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小到买菜做饭,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那么《民法典》和我们高中生有哪些联系呢?
1.见义勇为免责
近年来见义勇为反被诬陷、敲诈的事件频发,“扶不扶”、“救不救”已成为当今社会密切关注的话题。
2023年10月9日,年近七旬的秦阿婆在上海地铁站内乘坐上行电梯时因未抓住扶梯导致身体向后倾斜摔倒。魏先生见状赶忙跑来搀扶秦阿婆,在搀扶过程中,秦阿婆欲蹬脚借力起身,和魏先生又先后向后倾倒,导致后排张女士被撞倒受伤。1分钟后,地铁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处置。后张女士被送医治疗,被诊断为头面部外伤、右踝骨骨折等。张女士起诉要求秦阿婆承担赔偿责任,魏先生、地铁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83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而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第184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上述案件,经人民法院审理,魏先生扶秦阿婆是第一时间帮助秦阿婆脱离险境,因此,魏先生的行为是救助他人的善意之举。秦阿婆与魏先生两人向后倾倒的主要原因是秦阿婆欲借搀扶之力起身。因此,一审法院判决,由秦阿婆对张女士承担赔偿责任,魏先生及地铁公司不承担责任。秦阿婆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所以,当你见义勇为的时候,如果不幸遭遇任何损害,均由犯错的人赔偿。如果不小心导致受害人受伤,你也完全不用赔偿。“见义勇为免责”的出台,给予了见义勇为者最基本的保障,有利于推动社会风气健康向上。
2.对校园贷说不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大学生分期消费市场获得了诸多青睐,众多“校园贷”金融机构平台纷纷到高校“跑马圈地”。这些网贷平台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规避法律法规,成为一种新的犯罪形态。校园贷设置了高额的利率和罚息,学生出现了逾期返还的情况时,网贷平台会采取极端的手段追回借款及利息。
2023年3月,湖南邵阳的吴玉容女士在读大二的儿子王征开始在各个网络贷款平台上贷款,用于购买网游装备及其它消费。直到10月,有催款电话打来之前,她还不知道儿子在外面到底惹下了什么祸。
名校贷、嗨钱网、心仪贷……这个普通的农村妇女此前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么多样的平台,也不理解为什么平台在不跟家长核实情况、也不考虑学生还款能力,仅凭一张身份证和一张学生证就把钱借给了孩子。
根据《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680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该案例中,王征已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校园贷规避了高利放贷条款。所以,王征必须偿还该校园贷。妈妈吴女士含泪开始定期为儿子还款。可是让她更心痛的是,在还清“优分期”平台上的借款并得到对方保证不再借钱给儿子。没多久,她发现儿子又在该平台上借了钱,吴女士失望至极,但又无可奈何。
因此,如果你已满18周岁,要坚决拒绝各种校园贷,套路贷。
3.拒绝校园霸凌
校园欺凌指的是,同学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恐吓、敲诈等,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3月10日,河北邯郸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校园霸凌惨案,三名未成年犯罪少年对一名同班同学男孩进行长期校园霸凌,在校内上厕所时,将该男孩关小黑屋,敲诈该男孩每天必须交保护费5元、10元、20元不等。如若不给,放学就会在半路拦截、恐吓、殴打,最终他们在校外,有预谋地将该男孩约出来,残忍地杀害了该男孩并实施了掩埋,暴行残忍,人神共愤。
根据《民法典》第991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该案件中,虽然三名未成年还没有被审判,但他们一定会得到法律的严惩。因为民法典强调了人格权的不可侵犯性,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任何形式的霸凌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当你受到霸凌时,要勇敢地站起来反抗。
《民法典》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和我们高中生相关的还有,高空抛物、高铁霸座、网络游戏、网络诈骗、主播打赏、压岁钱使用、未成年性侵等等方面,《民法典》一一做了明确解答。让我们讲好民法典故事,传播民法典知识,阐释民法典精神,做到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真正让《民法典》走进校园,走进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
撰稿:德育处
审核:刘 婷
编辑:卢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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